进口汽车价格高,大多数人都以为是关税或消费者“人傻钱多”的原因造成。然而,知情人士却表示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汽车市场上,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大幅抬高产品价格,控制零配件销售等手段获取暴利。记者20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价格监督和反垄断部门密切关注进口和合资汽车领域的价格问题已不下两年。(8月21日《新京报》)
随着“以车代步”日益平民化,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汽车社会,渐趋清晰成型。但一派繁荣的表象下,亦存有某些隐忧,当中最为人诟病之处有二:一来,民间社会缺乏健全的“汽车文化”;再者,则是此间汽车市场长期价格失序……尤其是,最近围绕进口车价格畸高,已引发了轮番讨论。普遍的共识是,税率过高、面子消费,以及产商疑似垄断,一同导致现实格局如斯。
最新信号是,某些跨国汽车产商,正隐约面临着“涉垄断”的指摘。之于该“罪名”,相关人士阐述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因为进口车在中国市场享有支配地位,且利用此“地位”设定最低售价、操纵价格,故而有理由认定其“垄断”。众多媒体纷纷援引、转述了此一说法,却有意无意忽略了其成立前提。须知,依照《反垄断法》,判断某公司是否具有市场垄断地位,乃须经历一个定量测评、严谨分析的过程;再者说,指其操控价格,也应拿出更多证据才是。
其实,进口车暴利成因甚多,无论“人傻钱多”抑或“价格垄断”之说,都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理解的倾向。倘若对该现象详加分析,我们会有新发现。比如,进口车独特的销售模式。其用指定唯一经销商、建构单一售修渠道的方式,尽最大可能排除了同一品牌内的价格竞争;再比如,由于国产车、合资车尚未完成品牌信誉的原始积累,因而一时难以替代进口车的市场份额,这也客观上提升了后者的强势地位……
凡此种种,前因后果大致可以归结如下:现实的供求格局,导致进口车拥有优势市场地位,其后它们又采取种种或正当、或打擦边球、或索性违法的手段,放大并固化了自身的既有优势。而今,畸形的市场结构已然形成,我们方才想到启动“反垄断”调查,却又不想陷入“取证难”的困境,实在叫人唏嘘感叹。倘若,在市场发育壮大之初,便以健全的规则门槛,对入市的跨国产商加以专业规束,又何来其后种种恶果呢?
一个颇为讽刺的事实是,我国2005年出台的《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就允许“汽车流通经销,实施以4S店为基础的单一模式。”而恰是此规定,为日后某些进口车牟取暴利留下后门。有鉴于此,若要对失序的汽车市场进行纠偏,单纯调查、处理厂商显然不够,更重要的还是修复政策体系的自带漏洞。唯其如此,才可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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